三十四章 沙不怕风吹 (第2/2页)
顿时,散去的人群许多都停下脚步,犹豫的还在犹疑,干脆的已经围了几十人冲向后台。
天佑松了口气。大麦走过来对天佑道:“兄弟,从前没见过你啊?”
天佑道:“我今天才来的。”想起刚刚那振奋的节拍,不由由衷道:“你的鼓声里不止节奏,好像还有一种别的东西。”
张磊的鼓虽然厉害,但缺少一股沉淀,应不如他。
大麦哈哈一笑,他年纪虽然20出头,却已经打鼓了七年。见天佑耳力能听出自己的不同,不由暗自赞赏,道:“你真是今天才来的?来西安干什么呢?”
天佑呵呵傻笑,道:“这不是来读书……”
大麦交过自己的乐手们,道:“这是我的乐队,我们叫西安城楼。兄弟,你怎么称呼?”
天佑想了想,道:“我来自长沙——么么哒龚菊香乐队成员,天佑。”
大麦身旁,长头发的胖子道:“你们乐队名字可够怪啊……”
天佑道:“你们不也是吗?”
一群人不由哈哈大笑。
城楼乐队的整体水平极高。刚刚那一段solo,天佑看到的时候,简直都忘了自己手上的动作。
所谓外行看热闹,内行看门道,这话其实真的有他的道理在里面。仅仅是喜欢听音乐的人看起来,一段华丽的solo不过是赏心悦目且让人难忘而已。但在内行人的眼里,或许就会对他的基本功和指法拿自己来比较。乐手往往是看不起其他乐手的。除非真有境界上的诧异的话,往往看那些拿着吉他的人,台下的吉他手都会觉得自己比他可能要牛B那么一点儿。
众人都玩了一气了,此刻自然关系融洽得很。大麦似乎对天佑特别有兴趣,临走时还留下了他们的call机号码,叫天佑没事给他们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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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雀大岛。四人并排而行。
大麦忽然问道:“你觉得那叫天佑的小子怎么样?”
“虽然现在的技术只能说很稀,但是他灵气十足。就像他说你那样,我看他在弹琴的时候,也有一些除了音符之外的东西。”吉他手虽然评价天佑的水平用的词是“很稀”,但无论的收句的回旋和语气,都难掩他对天佑的赞叹。
大麦道:“跟我想的一模一样。”
西安城楼已经组队了五年。从一支少年乐队,变成了一支青年乐队。他们之间的默契自然不用说。此刻都没有互相看,但都不得不承认,那个小子的确不是一个普通的乐手。
“嘿!大麦!”
马路对面,繁华散尽的奥丁迪吧,亦走出一个背着琴的家伙。
“谭剑?”
几人这才对望一眼。竟然是他。
谭剑是西安老城区的七罗刹之一。号称他们七个,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曾得到过许巍的一夜指点。从此名声大噪。
所以他才可以凭一个人的名声,能去奥丁迪吧靠驻唱混口饭吃。
大麦和谭剑作为一条街上长大的,虽然实际上的确是很要好的朋友,但二人暗地里却是执意的想比出个你高我低来。若不是他们这样闹,一旦能组合,或许现在他们两方都不是目前的样子。
不说太远出去,必然在整个西安,都能撑起自己的一面大旗吧?
“你们哥几个怎么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啊?特地来看你们老兄来了?”谭剑越过栏杆,姿势潇洒。
“你当你小子算老几呢。我们哥几个连来鄙视你都不是特地的,完全是路过。”
大麦说完,众人哈哈一笑,和谭剑碰了个拳。
谭剑道:“喂,老实说,最近你们有没有出新歌呢?”
一言正说在点子上,大麦几人不由脸色黯然。
原创原创,虽然现在扑天盖地的喊着这个口号,但是原创他娘的哪有这么容易?但是大麦他们的想法却是很统一,若想让乐队能有抬头,必然要做原创。永远的模仿和跟在别人的屁股后头,除了吃屁,永远都抬不起头来。
大麦随口道:“我们当然有在做,你呢?”
谭剑亦是有些沮丧,道:“一个人不好混啊……”
忽然想起这么多年,明争暗斗好不容易挣回来的面子,不由一震,道:“你们别误会啊!我不是想加入你们啊!”
谭剑道:“我是想自己组个队……一个人,许多时候总是会有心无力啊。”
见众人都面露惊讶,谭剑话锋一转,道:“你们这是什么眼神啊?!放心吧!我组的队,绝对不会比你们差!不信咱们走着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