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5章 她喜欢的少女乐队? (第1/2页)
“嘁,一个个脑子里只有胸和腿,没品位!”水月萤用鞋尖踢了踢地面,不满地嘟囔。
她喜欢少女乐队,更喜欢勇敢的人——且不论即将登场的是余夏,哪怕只是个素未谋面的女孩,水月萤也会给予最大的尊重。
身为女性,她能在熟人面前骄傲自持,但在游客云集的场合里却难免露怯——这是水月萤胆小的一面,林初阳深有体会。
“你是不是会弹钢琴?”注意到水月萤眼底的向往,他忍不住问。
“欸?你怎么知道?”水月萤表现得很是吃惊。
由于她只在小学学过一阵子,自觉道行尚浅,因此很少向外人提起这事。
可林初阳偏偏就知道。
“高一你自我介绍说的。”
“连这你都记住了?”
“我记性比较好,而且当时对你印象确实深。”林初阳看了她一眼,目光逐渐柔和,“因为我自己也学过吉他,所以对学乐器的人比较敏感。”
“你还学过吉他?!”水月萤还是第一次得知这个秘辛,两个眸子瞬间亮了,“木吉他还是电吉他?”
“电吉他……”
“我靠靠靠靠!宝宝你太棒了!”惊叹过后,她激动地搂住他的胳膊,意识到场合不对后又触电般弹开,可脸上的惊喜丝毫未减,“那好帅的!是不是很难学?”
“……其实二者差别不大,电吉他甚至比木吉他还简单些。”
林初阳被女朋友彩虹屁吹得逐渐膨胀,巴不得当场献上一曲,全然忽视了自己只是个外行。
“为什么?电吉他节奏好快,看着可比木吉他难多了。”兴致上来的水月萤开始刨根问底。
这刚好对上了林初阳的电波。
“因为木吉他琴弦更粗,按起来对手指不友好……电吉他虽然节奏快,但玩熟之后很有意思。”他解释得头头是道,最后又拐到了自己的摇滚爱好上,“我中学那会儿比较喜欢万青和草东,新裤子也不错——等等?!”
说到摇滚乐,他忽然想起水月萤在紫金山那晚表现得兴致乏乏,还直言“摇滚是嗑嗨了的人发泄情绪的”——如今却饶有兴致,前后差距未免太大。
“你之前不是说不喜欢摇滚吗?被夺舍了?”
“您可拉倒吧——我不喜欢的是非主流和浮夸摇滚,少女乐队还是很向往的。”说着说着,水月萤眼里冒出了星星,“而且我暑假补了不少少女乐队番……觉得摇滚挺有意思的,啊啊~青春就该是那样子呀。”
“……真实情况是,现实里的少女乐队和你想象的差远了。”为了不让女朋友继续“堕落”,林初阳适时泼了盆冷水。
他已经很委婉了,甚至都没提KiSS乐队在舞台上吐血的事,也没说“在演出时剖腹自尽”这一摇滚的终极奥义。
“那余夏她们不会也是……”水月萤听得有些后怕。
万一真如小林所说,余夏马上一边甩头一边进场,那她可得连退三里路了。
“余夏她……应该不会吧?”
嘴上虽然这么说,可林初阳心里也没底——毕竟那姑娘可是钟情于炸牛粪的,真要是摇摆甩头登场似乎也合情合理。
两人胡思乱想间,候场区里,余夏正和小伙伴们拥抱合掌、彼此加油鼓劲。
随着主持人介绍完毕,她作为队长走在队前,缓步带着身后二女登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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