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38章 勘河定论 (第2/2页)
又放任手下攒典、闸头,克扣河夫口粮,勒要漕船过闸使费,百般刁难往来船户。拟革职,发边卫充军。
济宁州判吴思齐,从七品,专管河工料场收放,私将官贮秸料、苇草盗卖于沿河土棍、粮铺,得银一万四千三百余两。拟革职,杖六十,徒二年,赃银照数追还。
余下管河主簿、各闸闸官、河营把总、府县典史、驿丞、佐杂吏目等三十七员,情罪各有等差...
依律拟断,或革职回籍,或降调闲职,或杖责发落,或远戍边方。
这一案掀出来,自北直隶南段起,沿运而下,直到淮安清口,整条河道衙门里的中下层官吏,几乎一扫而空。
再算追赃一项,此番起获追缴之数,乃是近年河工勘案之中,从未有过的大数。
前后合计追得赃银三十八万七千二百四十余两。
田产房业,更是触目惊心。
先后清出涉案人等在济宁、鱼台、沛县、徐州、清河、山阳、安东一带,置买庄房、铺面、宅院三百二十六处。
另查出河滩淤地、熟田、湖田三万一千二百七十余亩,多是借着河工清淤,退滩的名目,强占官荒,低价从贫苦农户手中勒买而来。
李若星亲手缮写的奏疏,封钉火漆,用六百里加急递送入京。
通政司一见封套是钦差宪臣勘河大案,不敢片刻压搁,拆验挂号之后,当日便直递进大内御案。
天奉帝在暖阁中看完奏疏与厚厚的附册,沉默了许久,才对侍立的李宏道:"河工的弊,竟烂到这个地步。四十多员官,三十八万两赃银,真是触目惊心。朕年年拨银治河...大半都填了这些人的私囊。"
李宏躬身道:"皇爷息怒。好在李大人办事得力,秦部院在地方也配合得力,才能这么快查清,把赃银都追了回来。只是...奏疏末尾还附参了工部和户部的官,牵扯到堂官的失察之责,怕是这两部,少不得要动一动。"
原来李若星这一道奏疏,正文之外,又参劾了工部、户部里头数名司官。
疏中言道,工部营缮清吏司员外郎方迹,都水清吏司主事沈敦,每逢河工岁修、大工核销之时,只凭分司造送文册,不曾细核料物、夫役实数,簿上数目是多少,便依数题销,明知里面有浮冒开销,却一味含混放过,是谓核销失察,纵吏为奸。
二人年年收受沿河管河官员送来的节礼、炭敬,夏有冰仪,冬有炭敬,三节两寿,馈送不绝。
虽无亲手侵吞河工帑银的确证,可身居部曹,掌核钱粮,受此馈赠,本心已然偏私,难辞其咎。
又参户部广西清吏司郎中顾允、福建清吏司主事陆桢。
户部职司收放太仓银两,河工每一次请拨工银,都要经这两房核算放支。
顾允、陆桢二人,明知河工册籍多有虚浮,却不曾驳查核减,只循旧例照数给发。
平日也与工部司官往来应酬,河上官员入京,少不了登门馈送土仪银钱,日久成了常例,上下相蒙,才养出这河工之中弥天的积弊。
此辈虽无监守自盗、分吞赃银之实据,然河工钱粮,由工部核册,由户部放银,层层关口皆有失察,上下因循,姑息成风,致使贪吏得以借公帑肥私囊。
工部堂官总理河工,管束属官不严,部中司官相与蒙混,有负朝廷委任。
没有一口咬定堂官贪赃,可话里话外,层层溯源,根子隐隐便指到工部尚书、左右侍郎几位堂官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