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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6,太好了,终于坚持到美人计了!

226,太好了,终于坚持到美人计了! (第1/2页)

接下来的几天,沈飞他们没有再接触任何跟战争有关的事情。
  
  白天就睡觉跟养伤,晚上则是被赵明远他们这帮华商拉出去喝酒吃饭吹牛。
  
  有一点他们没有吹牛。
  
  那家中餐馆虽然外面挂着左宗棠鸡跟李鸿章杂碎的招牌,後厨掌勺的是个正经的东北厨子。
  
  猪肉炖粉条、小鸡炖蘑菇、羊肉馅饺子....还有不知道从什麽地方弄来的酸菜,全都摆上了桌。
  
  妈的,
  
  能在这地方搞到猪肉,那真的是走私界的大神了。
  
  反正赵明远死活不肯说猪肉是从什麽地方运来的,只保证绝对不是人肉!
  
  再加上几瓶在阿富汗比黄金都难找的茅子喝下去之後,沈飞他们跟这帮华商算是彻底混熟了。
  
  赵明远喝多之後,非要拉着格里沙拜把子。
  
  两个人一个不会说俄语,一个不会说汉语,硬是靠着比比划划跟不断碰杯,聊得跟他妈多少年的知己似的。
  
  第二天醒来,格里沙盯着手机里两人勾肩搭背的合影看了半天,也没明白自己怎麽就多了个华夏兄弟。
  
  赵明远到底是做生意的,每次只要看到格里沙都要亲切地喊一声老弟。
  
  格里沙听不懂,
  
  但只要看到赵明远端着酒杯过来,就知道肯定是喊自己呢。
  
  雷神跟灯塔同样没有闲着。
  
  华商在阿富汗呆的时间长,知道什麽地方能喝酒,什麽地方能玩一些刺激的项目。
  
  也是直到这个时候,沈飞才知道阿富汗的中餐馆分两种。
  
  一种是真的卖饭,另外一种只是在电话里被叫做中餐馆,而到了地方就变成了一些很特殊的场合。
  
  其中最让沈飞印象深刻的,是当地皮条客改良过的韩国玻璃房。
  
  简单来说,
  
  整栋小楼的内部全都是玻璃,灯光一打非常的魔幻,而除了有人在走廊里就已经开始玩了之外,房间里面也全都是玻璃。
  
  在房间里跟女人做一些游戏,周围四面八方全都是做同样事情的陌生人。磨砂玻璃看不清人脸,但也不隔音,所以到了最热闹的时候,整个小楼仿佛就变成了男人之间的比赛。
  
  雷神进去的时候最兴奋,
  
  出来的时候走路姿势比快慢机都更像伤员。
  
  灯塔也没好到哪里去,经历过一次之後,每次看到玻璃杯,脸上的表情都会变得非常不自然。
  
  当然。
  
  沈飞是个正经人,
  
  只是抱着批判的态度,深入了解一下阿富汗的异国风情。
  
  至於为什麽连续三天都去,只是因为一次调查得出的结论,可能存在偶然性。
  
  做生意嘛,
  
  最重要的就是严谨。
  
  除了玻璃房之外,还有一种更加离谱的限时婚姻。
  
  当地皮条客借用什叶派临时婚姻的名头,把原本复杂的宗教程序,改造成了一套只需要花钱的特殊服务。双方先讲好价钱跟持续时间,短的几个小时,长的三五天,然後由中间人找来一名留着大胡子的老头,坐在房间里念上一段谁都听不懂的经文。
  
  经文念完,男人跟女人就算暂时成了夫妻,时间一到,婚姻自动解除。
  
  不用分财产跟打官司,更不用担心对方拉着孩子让客人负责。
  
  跟这种玩法配套出现的,还有一种叫蒙面选妻的新玩意。
  
  十几个女人全部都穿着罩袍站在帘幕後面,男人只能看见眼睛跟手腕还有脚踝,看中谁,就把谁的号码牌交给中间人。
  
  听着像是男人在开盲盒,
  
  但这套游戏最刺激的地方是真正进去之後才会发现,帘幕後面还有一层单向玻璃,女人也能选择男人。
  
  如果双方正好互相选中,事情当然最简单。
  
  可如果没有选中,那最後进门的究竟是谁就真的只能看运气了。
  
  你在开别人盲盒的同时,也在被别人开盒。
  
  这玩意......确实是把人性给聊明白了。
  
  总之,金币小队在阿富汗这几天过的非常尽兴。
  
  原本沈飞只准备休息两天,结果这个老板请完那个老板请,一顿接着一顿,一场接着一场....
  
  等沈飞真正反应过来的时候,他们已经在阿富汗待了整整七天。
  
  而这几天除了爽以外,对於沈飞来说最大的改变就是他做噩梦的次数明显变少了。
  
  一方面是玩得太嗨,确实没时间。
  
 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赵明远这帮人给沈飞提供的情绪价值。
  
  之前在华格纳眼里,他沈飞就是一枚很好用,而且越来越值钱的金币。
  
  而在敌人那里,他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疯子。
  
  但是,
  
  在这些华商的眼里,他不是雇佣兵,也不是拿钱办事的安保公司老板,而是帮同胞报了仇的华夏人。
  
  这他妈有点把他当侠客对待的感觉。
  
  而且他们看向沈飞的眼神里既没有害怕也没有厌恶,而是带着感谢跟压抑不住的骄傲。前往「必」应」搜「索「德」旗」」可查看最「新章「节!
  
  那感觉就好像是,
  
  我操你妈,
  
  老子在阿富汗有个兄弟很牛逼的,再惹我,我让他搞死你!
  
  一个人被几十双这样的眼睛看久了,心里很多东西自然而然就会发生变化。
  
  沈飞开始觉得有问题的不是自己。
  
  阿布·萨利姆直到死前最後一刻,都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。
  
  那又能说明什麽呢?!
  
  一个疯子把自己骗到了死,也不代表他真的就是对的。
  
  总之,
  
  去你妈的宗教,老子自有我的活法!
  
  .......某天上午,巴格拉姆空军基地医院。
  
  沈飞推开病房门的时候,快慢机正靠在床头,用笔记本电脑查看着金币安保收到的应聘资料。
  
  这些都是灯塔发出去的,由快慢机跟候鸟两人审核。
  
  过去的几天时间里,他们已经从一千多份简历里,筛选出了六十三人列入候选名单。
  
  沈飞刚走进病房,快慢机抬头看了他一眼,顿时幽怨地说道,「金币,您老人家竟然还活着。」
  
  「我还以为你已经死在那栋玻璃楼里,正好我准备让候鸟研究一下,我们两个怎麽继承公司。」
  
  「滚蛋。」沈飞随手拉过一把椅子坐下,没好气地骂道,「老子身体好得很,倒是你躺了整整八天,怎麽还是一副半身不遂的样子?!」
  
  「医生不让我下床,你又不让我打医生。」快慢机语气变得更加幽怨:「否则老子早就去找你们了。」
  
  「还有!」
  
  「雷神被那个哈萨克女人抱起来的视频,是哪个混蛋发给我的!」
  
  「灯塔!」沈飞毫不犹豫地就把人给卖了,然後补充道,「他还专门用单发录制的,就担心你看不清楚!」
  
  快慢机咬牙切齿地点点头说道,「很好,等老子腿伤好了,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他塞进训练场的轮胎里,从山坡上滚下去。」沈飞忍不住笑出了声音。
  
  嗯,
  
  还有心情琢磨这麽折磨队友,那说明恢复得还是不错的。
  
  沈飞看向电脑屏幕问道,「第一批筛选的怎麽样了?!」
  
  「全他妈吹自己是特种兵!」快慢机面无表情的说道,「一千多份简历里面,有一千多人说自己在特种部队待过,还有两百多个说自己当过狙击手。」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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