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三章 张之万、翁同龢奏请停购船械 (第1/2页)
第二百四十三章翁同龢奏请停购船械
道光帝接奏,谓帝师、户部尚书翁同龢道:近年河南郑工、山东河工,耗银已近两千万两;张之洞筹办汉阳铁厂及开采煤铁各项,可否允准?
翁同龢道:禀皇上,开采煤铁,是为筹办铁厂;筹办铁厂,是为卢汉铁路;筹建卢汉铁路,乃皇太后恩准。
光绪帝道:仅河南郑工一项,已耗尽库储,海防、京饷、西征协饷、各省兵饷,近已无款可支。总理衙门奕劻奏言,颐和园自开工以来,每岁由海军经费内腾挪三十万两,拨给工程处应用。每岁拨工之款原属无多,各省认筹银两,亦非一时所能解齐。钦工紧要,需款益急,只有腾挪新捐。这腾挪新捐,如何腾挪?旧捐新捐,无穷无尽矣!恳请翁师傅,务必想尽一切法子,为朕筹银。
1891年6月1日,大学士管理户部事务张之万、户部尚书翁同龢、侍郎刚毅联奏曰:奏为库款支绌,短亏甚巨,谨拟设法补救,恭折仰祈圣鉴事。
窃维国家财赋,出入相抵,方足以供百务之需。近年以来,河工屡兴,灾荒迭见,部库出款日增,入款日减。综计近岁出纳,每岁恒有不敷。
自光绪十三年郑州黄河大堤决口,需款浩繁,臣部因事关紧急,各省一时无款指拨,遂由部库陆续提拨银六百万两,续将各省解京之饷改解河工,需用者多处,综计郑工一事用款至一千二百万两之多,始终未拨各省分毫,而部库元气之伤实由于此。
乃郑工未毕,山东河工即接踵而兴。自光绪十二年起,山东抚臣屡请巨款造船、拨淤、筑堤、培埝,历来所积二三百万,及七八十万不等。计此四五年中,共请拨银六百七十余万两,而每年岁修之款尚不在内。臣部又将各省解部款项改拨截留,以应其请,而部款之入款愈绌,入不敷出,亟宜广筹款项,以济要需。
现在八旗、绿营、京旗各饷,及陵寝、内廷各处经费,皆取给于部库。一旦筹画不及,关系实非浅鲜。臣等再四思维,当此之时,开源不易,惟有节流一策,择其可缓者暂行裁节,以顾根本。谨就目前情形,酌拟筹饷办法五条,开列清单,恭呈御览。
一、南北洋购买外洋军火、船只、机器,应令暂停也。
查购外洋军火,各省皆有,而以南北洋为大宗。以防务而论,诚为利器;以饷项而论,实为漏卮。综计十余年来,购买价银大约已逾千万,所购船械更仆难数,自已足敷布置。
况现在中外辑睦,海波不扬,惟此部库空虚,实人心腹之患。惟此部库空虚,实人之病在心腹。
即在外八旗而论,何止数十万人,其生计所资,全在每月部关之饷,设一旦不敷开放,则此数十万人者,其将何以为生?此实大局所关,不可不豫为筹划。
应令自本年起,所有外洋机器、船炮暂行停购二年,即将所省价银解部充饷。两年之内,南北洋撙节筹措,合计凑银一百二十万两,陆续解京。俟限期,体察情形,再行请旨办理。
二、各省防营勇丁,应酌量裁汰也。
各省防军,历经整顿,尚多冗滥。现值饷源奇绌,宜分别裁并。拟令各省督抚,查明各防营,裁汰一成,腾出饷银,解部备用。其沿海扼要处所、边防要隘,毋庸裁减,由各督抚据实声叙。
三、土药税厘,宜尽数提解部库也。
各省征收土药税厘,从前多由地方截留。现饬各督抚,将此项税厘全数解部,不准私自留支。地方原有藉此项开支者,另行筹款抵补,按季造册报户部稽核。
四、盐商捐输,宜广为劝办也。
两淮、长芦、山东、河东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各盐商,素称殷实,令各运司剀切劝导,量力捐输,汇解户部,优予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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